青藏高原的自然和文化景观,青藏铁路这一人类的创举,无论从哪个层面来看都具备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标准。所以,随着青藏铁路的即将竣工以及青藏铁路旅游带品牌的形成,启动青藏铁路沿线申报世界遗产的行动计划,为青藏铁路旅游带宣传造势。
一、成立青藏铁路沿线世界遗产申报工作委员会
委员会由领导小组、协调小组、专家小组和办公室组成。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国家旅游局、铁道部、青海省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工作小组
由青藏铁路公司、青海省旅游局、青海省建设厅、西藏旅游局、西藏建设厅等有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3.专家小组
由地质地貌、环境保护、历史文化、规划建设、旅游、生态、文物等部门专家组成。
4.办公室
由环境、生态、规划、文物、旅游和铁路公司等部门组成的常任办事部门。
二、制定“申遗”总体规划
“申遗”工程量大,执行难度高,必须集中优秀力量,编制专项“申遗”总体规划,并分解为行业、项目、步骤,使其具有操作性和功能性。
“申遗”总体规划应内外结合、上下结合的办法,延请名家和申世成功的同类型(文化遗产类)单位协助咨询与把关,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申报时间安排
1.组织工作
2005年7月——2006年7月成立申报委员会。
2.完成相关规划(旅游、环保、文物保护、生态治理等)
2006年8月——2007年12月
3.编写“申世”报告
2008年1月——2008年12
4.向世界遗产中国委员会递交报告
2009年1月
附录:有关世界遗产的知识
第一节 “世界遗产”的由来
“世界遗产”是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理应受到全人类的共同保护,且不受国界、民族、信仰和政体属性的限制。
20世纪以来,为了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国际组织先后通过了《雅典宪章》、《威尼斯宪章》、《华盛顿宪章》、《洛桑宪章》、《欧洲公约》、《美洲公约》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风貌与特性的建议》等。在保护世界自然遗产方面,亦先后通过了《拉姆萨尔湿地公约》、《野生动物迁徙保护公约》、《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国际鸟类保护公约》等多项国际公约。
最具权威性的,受到各国政府广泛重视的支持要首推《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tage),又称《世界遗产公约》,这是联合科教文组织(UNESCO)在世界范围内制定和实施的一项具有深远影响的国际准则性文件,系1972年11月16日在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7届大会上专门通过的。制定这项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公约的前提是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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