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宗:旅游规划从属于城市规划
  旅游规划的地位不高,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站在有利于发展的角度来看二者之间的关系,旅游规划绝对不应该只是城市规划的一个子规划,或者说从属于城市规划,在很多旅游导向的城市,旅游规划大有引导城市规划的趋向。即便旅游不占主导地位的城市,由于旅游规划的艺术性色彩更浓,对于城市的个性塑造、品质打造都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旅游规划有城市规划的影子,2003年出台的《旅游规划通则》几乎就是城市规划规范的翻版,故而,旅游规划总是生活在城市规划的影子里。但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发展,旅游规划业界都已经意识到套用城市规划的方法根本解决不了旅游规划的问题,旅游规划需要自立门户,形成自己的标准和体系,否则,旅游规划还是会被人长期误解甚至误导。
  诚然,旅游规划和城市规划也有些共同的问题——最终要落实到体型环境的规划,要考虑功能分区、人流、交通运输以及绿地、环境系统、环保设施等等。但城市规划是侧重于硬件建设(硬开发)的规划,而旅游规划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软开发的规划——旅游地的个性定位、品牌定位、市场定位、项目卖点策划、商业模式设计与营销策划和一系列制度、管理机制设计等方面的考虑。而且,旅游的硬开发也必须在这些软开发的统摄下,去确立价值判断模型、功能分析模型和对某些问题的加权思考准则。
  旅游规划已经发展到深刻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令人无法忽视,而且,正是由于城市规划始终未解决好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问题,才给包括旅游规划在内的其他规划设计类型以更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