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抓好重点环节的文明旅游工作。把好文明旅游的“组团关”、“落地关”、“行程关”,是引导旅游团队游客文明旅游的关键环节。各地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要求旅行社切实履行签约组团环节的宣传引导责任,向游客附送文明旅游宣传材料,向游客讲清楚遵规守纪、文明旅游的要求,讲清楚不文明言行的利害关系;要求旅行社将文明服务、文明引导纳入对导游领队的业绩考核,落实导游领队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一岗双责,要求领队做好与目的地导游的对接,抓住入关、交通、住宿、用餐、游览、娱乐、购物等时间节点,向游客宣传普及目的地的相关法律常识、礼仪规范、风俗禁忌,及时提醒游客遵章有礼,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动议和行为。
切实抓好重点时段的文明旅游工作。元旦、春节、五一、寒暑假、十一等时段是游客出游高峰,交通、景区压力加大,容易因航班延误、资源紧张、拥挤等产生纠纷,进而引发旅游不文明行为。各地要抓住这些重要时间节点,专门部署、专门督查;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普法教育,广泛宣传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理性维权理念,介绍礼仪规范及环境保护、航班延误及突发事件应对等知识;要发挥文明督导员、志愿服务队的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意见》要求,推动旅游行业组织发挥自律作用。严格行业自律对旅游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有重要作用。各旅游协会、旅行社协会、饭店协会、景区协会、导游协会等行业组织要切实发挥连接政府与行业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规范,积极倡议文明旅游,引导会员自觉担当起维护国家形象、行业形象的责任,自觉做好文明旅游工作;要积极宣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培训,引导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进一步规范服务,建立针对员工文明服务、游客文明旅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充分利用协会网站、会员杂志、协会微博微信,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推广会员单位及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引导的好经验、好做法。
此外,《意见》要求,强化文明旅游工作的考核督查。文明旅游工作重在落实。各地要结合文明旅游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把文明旅游工作列入评先争优定级的重要考核内容,做好分类指导,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锲而不舍地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在春节、十一等旅游旺季前,要集中力量,通过明查暗访,组织开展检查、督导、推动。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倒查机制,一旦发生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要依法追究涉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责任,真正把文明旅游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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